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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局五项措施规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发布日期:2012-01-06         浏览量:481

[宁波医器协会]发表于 2012-01-06 13:49:05 阅读次数:491 次

为规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行为,确保企业质量信用评定工作的客观公正,鄞州局采取五项措施加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一、明确评定对象。明确参与2011年度质量信用等级评定的生产企业是本年度正常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以及2011年度有违法违规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其它的企业不列入本年度信用等级评定的范围。

二、制订评定标准。依据信用等级分级原则,制订《鄞州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表》,明确诚信企业、守信企业、警示企业、失信企业等不同信用等级的评定要求,使评定人员对各个等级的评定标准一目了然,提高评定的质量。

三、强化信息收集。不仅根据本地日常监管情况对企业的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进行收集,还落实专人通过上网搜查等方式,重点收集外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企业生产产品抽验情况,以及企业外地新闻媒体批评曝光情况,确保每家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信息收集到位。

四、严格评定过程。在对所有采集的信息进行一一核对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定标准对企业质量信用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评定结果上报分管领导进行审核、批准,杜绝评定工作的人为性、随意性。

五、接受企业监督。将评定标准公布的局网站上,方便企业对照质量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进行自评;及时将企业的质量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在局网站进行公示,征求企业对评定结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企业对评定结果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