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G/TBT/N/EU/1184 2026-01-16 26-0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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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贸易壁垒 | 原文:英语 |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 通报成员: 欧盟 |
2. | 负责机构: 欧盟委员会eu-tbt咨询点,传真:+(32)2 299 80 43,电子邮件:grow-eu-tbt@ec.europa.eu网站:https://technical-barriers-trade.ec.europa.eu/en/home |
3. | 通报依据条款: |
4. | 覆盖的产品: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
5. | 通报标题: 欧盟委员会关于欧洲议会和理事会修订法规(EU)2017/745和(EU)2017/746的法规提案,该法规涉及简化和减轻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规则的负担,并修订法规(EU)2022/123,涉及欧洲药品管理局对医疗器械专家小组的支持,以及法规(EU)2024/1689,涉及其附件一COM(2025)1023 final中提到的欧盟协调立法清单,2025年12月16日; |
6. | 内容简述: 关于医疗器械的法规 (EU) 2017/745(《医疗器械法规》)和关于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的法规 (EU) 2017/746(《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法规》),为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建立了一个新的监管框架。其目标在于为患者和使用者提供高水平的健康保护,并确保这些产品在内部市场的顺畅运行。 《医疗器械法规》自 2021 年 5 月 26 日起适用,其最初曾作为通报 G/TBT/N/EU/71 提交至世界贸易组织。2023 年 3 月,欧洲议会和理事会通过了其过渡期的分阶段延长方案,高风险器械的过渡期延长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中低风险器械则延长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此延期方案已作为通报 G/TBT/N/EU/943 提交至世贸组织。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法规》自 2022 年 5 月 26 日起适用,其最初曾作为通报 G/TBT/N/EU/72 提交至世贸组织。2022 年 1 月和 2024 年 7 月,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分两次通过了其过渡期的分阶段延长方案,高风险体外诊断试剂的过渡期延长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较低风险体外诊断试剂则延长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这些延期方案已分别作为通报 G/TBT/N/EU/845 和 G/TBT/N/EU/1044 提交至世贸组织。 尽管过去几年已取得重大进展,但在实施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试剂相关法规方面,仍然存在多重挑战。此次通报的提案是欧盟委员会在 2024/25 年对欧盟医疗器械监管框架进行专项评估后,立即采取的后续行动。该提案旨在简化和完善监管框架,使其适应未来发展。其主要目标是在保持高水平的公共卫生保护和患者安全的前提下,简化规则、减轻制造商的行政负担,并提高公告机构认证程序的可预测性和成本效益。 本次通报的提案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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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目标与理由: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节约成本和提高生产力;协调,通知草案维持并支持实现法规(EU)2017/745和(EU)2017/746的初始目标,即为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建立一个稳健、透明、可预测和可持续的监管框架,确保高水平的安全和健康,同时支持创新,它们旨在确保内部市场的顺利运作,以高度保护患者和用户的健康为基础,并考虑到活跃在这一部门的中小企业,;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协调;节省成本及提高生产力 |
8. | 相关文件: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修订关于简化和减轻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规则负担的法规(EU)2017/745和(EU)2017/746的法规提案,以及修订关于欧洲药品管理局支持医疗器械专家小组的法规(EU)2022/123的法规提案,以及关于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17年4月5日关于医疗器械的法规I-COM/2025/1023 FinalEUR-LEX-COM:2025:1023:Fin-en-EUR-LexRegulation(EU)2017/745中提及的欧盟协调立法清单的法规(EU)2024/1689,修订指令2001/83/EC,第178/2002号法规(EC)和第1223/2009号法规(EC)以及废除理事会指令90/385/EEC和93/42/EEC(OJ L 117,5.5.2017,第1页)。EUR-LEX-02017R0745-20200424-EN-EUR-LEX(europa.eu)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17年4月5日关于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的法规(EU)2017/746,并废除指令98/79/EC和委员会决定2010/227/EU(OJ L 117 5.5.2017,第176页)。EUR-LEX-02017R0746-20170505-EN-EUR-LEX(europa.eu) |
9. | 拟批准日期:2026 |
10.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2026年4月16日(距通报90天);指定处理有关通报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详细联系方式:欧盟委员会,EU-TBT咨询点,传真:+(32)2 299 8043,电子邮件:grow-eu-tbt@ec.europa.eu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tbt/EEC/26_00369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tbt/EEC/26_00369_01_e.pdf欧盟委员会 EU-TBT咨询点传真:+(32)2 299 8043电子邮件:grow-eu-tbt@ec.europa.eu文本可在网站上获取:https://technical-barriers-trade.ec.europa.e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