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党建工作> 党建工作

民政部组织召开行业协会商会立法工作启动会——1月秘书处党建学习活动

发布日期:2024-01-16         浏览量:827

    1月3日下午,民政部组织召开行业协会商会立法工作启动会,统一思想、形成共识,部署启动《行业协会商会法》起草工作。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张春生出席并讲话。
    会议指出,《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将《行业协会商会法》列入第二类项目,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的高度重视。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行业协会商会法》立法工作应坚持的主要原则。一是要始终坚持加强党的领导,提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质量,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强化党建引领,确保行业协会商会沿着正确方向发展。二是要把立足点放在更好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上来,丰富扶持政策工具箱,加大帮扶和服务力度,优化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布局。三是要确保行业协会商会领域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加快构建综合监管体制,理清监管事项和监管责任,明确行业监管职责范围,丰富创新监管手段,发挥部门监管合力。四是要把切实防范化解行业协会商会自律自治失灵作为重点,明确设立条件和组织机构,完善法人治理规则和要求,建立内部矛盾化解机制,规范会员、理事以及负责人资格和义务,进一步激发行业协会商会内生动力和活力。
    会议要求,要加快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立法工作进程。要加强组织保障,组建工作专班,切实加强立法研究起草工作力量;要提高立法工作质量,总结实际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体现创新性、前瞻性的思路举措,形成高质量的立法建议稿;要密切协作配合,民政部要履行好牵头职责,开展立法研究,确定立法框架,主动协调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
    会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社会委、中央社会工作部、司法部、全国工商联等部门参会同志,上海、江苏、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四川、深圳等8个地方民政部门参会同志,7位专家学者以及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负责同志作了发言。民政部政策法规司、社会组织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秘书长周岩表示:多年来,在全国两会上,为行业协会商会立法的呼声多次出现。行业协会、商会受现行体制的束缚,其法律地位不明确。致使其开展活动的法律依据不足,发展缺乏制度保障。行业协会、商会在制定行业标准及行业自律、监管方面严重缺位。目前,行业协会、商会在参与制订修订行业标准和行业发展规划,完善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发展方面没有足够的话语权,甚至出现实质性的缺位现象。行业自律机制不健全,缺乏行业自律、监管的必要手段,加之由于行业协会、商会法律地位的缺位导致其权威性的丧失,使得其对违规失信的企业缺乏必要的惩治手段,无法采取强制性的措施禁止市场准入和责令市场清出。随着行业协会商会立法工作的开展,可以进一步确保行业协会商会沿着正确方向发展,跟着党的领导,同时能够明确行业监管职责范围,丰富创新监管手段,发挥部门监管合力,进一步激发行业协会商会内生动力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