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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对电器电子产品有毒化工物质含量做出暂行规定

发布日期:2011-08-25         浏览量:205

据越南《年轻人报》8月17日报道,据越南工贸部日前颁行的电器、电子产品所含有毒化工物质限量暂行规定通知,自9月23日起,各组织、个人生产和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必须确保其所含有毒化工物质含量在规定的限量范围内。其中,铅、汞、铬、二苯和二苯酯含量不能超过0.1%;镉含量不能超过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