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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发布婴儿床、摇篮及摇篮车等类似产品的分类指南

发布日期:2015-03-20         浏览量:145

2015年1月9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婴儿床、摇篮及摇篮车等类似产品的分类指南》。

该指南主要涉及在加拿大生产、进口、广告、销售的婴儿床、摇篮及摇篮车等类似产品;其产品分类依据主要是《婴儿床、摇篮及摇篮车法规》(SOR/2010-261)。

婴儿床、摇篮及摇篮车是根据其功能及睡眠使用面积(Sleeping  surface area)进行定义的;如果一个产品同时具有两类产品的功能,则应归属于要求更严格的那一类别。

睡眠使用面积是区别这三类产品的最主要标准。以下标准(见表1)适用于在加拿大生产、销售、广告以及进口至加拿大的婴儿床、摇篮及摇篮车产品。

表1  婴儿床、摇篮与摇篮车的区分

产品睡眠使用面积年龄
婴儿床crib>5500cm218个月-24个月
摇篮cradle>4000cm2且≤5500cm25个月-6个月
摇篮车bassinet≤4000cm23个月-4个月

睡眠使用是此类产品的最基本功能。该功能可以从产品名称、市场信息、功能列表、建议使用方式以及外观等方面来确定。

更详细内容见《婴儿床、摇篮及摇篮车等类似产品的分类指南》:

http://www.hc-sc.gc.ca/cps-spc/pubs/indust/cribs-cradles-bassinets-lits-berceaux-moises/index-eng.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