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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局开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授权人制度调研

发布日期:2011-05-31         浏览量:467

[宁波医器协会]发表于 2011-05-31 08:55:56 阅读次数:606 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8号)精神,企业是产品的第一责任人,为了将企业“第一责任”层层分解,具体落实到法人(负责人)和企业各级管理岗位,完善质量体系,推进科学管理,提高产品质量。5月11-13日,由市局郭振东副局长带队,医疗器械处、江北分局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调研团队,赴山东省济南、淄博两地学习参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授权人制度推行情况,期间与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局座谈进行了座谈研讨,并到相关生产企业现场参观。
  调研活动主要围绕授权人制度在企业的开展情况,监管部门在其中的作用,企业各岗位中职责、权限、利益的相互关系,与质量管理体系及《医疗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的融合,管理文件中的层次关系,在企业中展开的程度等方面进行。通过此次调研,学习了济南和淄博市局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授权人制度方面推行的经验和做法,了解实施后的效果,为我市探索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授权人制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