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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神经外科等四类耗材集中采购(第一阶段)产品中标结果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30         浏览量:3152

[宁波医器协会]发表于 2017-09-30 07:07:38 阅读次数:156 次

 各相关企业:

    神经外科、眼科、非血管介入耗材(内窥镜耗材)、血液净化及体外循环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第一阶段)产品拟中标结果的申(投)诉已处理完毕,现将中标结果予以公布并就后续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购销合同和廉洁承诺书
    (一)时间
    2017年10月9日-2017年10月31日(工作时间,下同)。
    (二)地点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一楼受理大厅医用耗材与设备采购科。
    (三)相关要求
    1.须由中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省药械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并签订购销合同和廉洁承诺书。
    2.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携带购销合同(详见附件2)和廉洁承诺书(详见附件3),上述文本均应打印四份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有变更的,请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未按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购销合同、廉洁承诺书的,视作放弃本次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负。  
    二、配送关系建立
    (一)操作要求
    投标企业对中标产品选择具有相应产品配送资质的配送企业(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4、5),未中标的产品无需进行操作。
    由于基础库进行数据固定和迁移工作,暂时不接收新的配送企业报名。若有未报名的配送企业,需递交配送关系建立表格(详见附件7)。待耗材基础库开放使用时,未报名的配送企业在网上填报企业信息,并将配送企业主体册资质材料(编制要求详见附件6)递交至省药械采购中心。除上述情况外,本次配送关系建立无需递交纸质材料。
    (二)操作时间
    2017年10月9日-2017年10月31日(工作时间)。
    (三)操作平台
    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耗材采购系统(http://hcjy.zjyxcg.cn)。
    三、注意事项
    (一)中标产品中若有产品注册证已过期的,相关企业需在签订中标合同时递交延续受理通知书和新注册证(未取得新注册证的产品,只递交延续受理通知书)。逾期不递交的,将暂停该注册证下所有产品的交易资格。
    (二)请有关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操作,如因自身原因造成没有正常建立配送关系的,后果自负。
    (三)如企业遗失登录密码,请及时重置(要求详见http://www.zjyxcg.cn/HomePage/ShowDetail.aspx?InfoId=2481&type=2&bigtype=1)。
    (四)神经外科等四类耗材集中采购(第二阶段)请关注后续通知公告。
    四、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0571-86401857;
    (二)联系地址: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一楼受理大厅(杭州市秋涛北路373号,6号创意产业园1号楼)医用耗材与设备采购科;
    (三)业务咨询群号:为方便与企业沟通和解答相关操作上的疑问,省药械采购中心建立了QQ交流群,群号210909014,申请入群时需注明企业名称和企业序号。
    特此通知。


    附件:1.神经外科等四类耗材集中采购(第一阶段)中标产品目录
          2.购销合同
          3.廉洁承诺书
          4.神经外科等四类耗材集中采购产品建立配送关系操作手册(投标企业册) 
          5.神经外科等四类耗材集中采购产品建立配送关系操作手册(配送企业册) 
          6.配送企业主体册编制要求
          7.配送关系建立表格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