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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提醒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延续注册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9-07-29         浏览量:3124

为指导我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有序开展第二类医疗器械延续注册申报工作,现将2020年2月1日至2021年8月1日到期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目录予以发布。相关生产企业应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要求提出延续注册申请;属地市局应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和安排,督促相关企业及时做好延续注册工作;不打算继续生产的品种及时办理注销手续。鉴于目前医疗器械检测前期排队时间较长,特别是EMC检测,对于涉及到医疗器械强制性标准修订的以及有国家标准品、参考品发布或者更新的产品,相关生产企业应合理规划,及时做好产品的检验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医疗器械产品目录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