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医器协会]发表于 2012-05-17 15:09:22 阅读次数:411 次
慈溪局根据宁波市《关于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按照医疗器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结合辖区内实际,加强辖区内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监管工作,在为期一个月的隐形眼镜及护理液市场专项检查中,工作扎实,覆盖面广,宣传及时,取得成效。
一是精心组织准备,提前暗查暗访。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整治无证经营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的行为,执法人员根据群众线索,对一些可能无证经营的眼镜店进行暗查暗访,事先掌握全市眼镜店的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经营状况,并确定了浒山城区、周巷、观城、坎墩作为重点,充分做足准备工作。
二是开展联合检查,提升整治效果。根据小商品市场集中特点,联合辖区市场管理委员会,通过市场广播,发放告知书等方式对三北市场,上林坊、商都小商店加大宣传,要求经营户不得无证经营,同时加大了检查力度,对辖区内所有经营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的单位进行拉网式、全覆盖的检查,确保检查覆盖面,不留盲区和死角,对无证经营点进行了联合取缔。
三是整治效果明显,市场秩序规范。本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0 人(次),检查单位 40 家,取缔无证经营13家,发责令整治书13份,当场扣押隐形眼镜和护理液5箱,立案查处无证经营隐形眼镜及护理液案2起,结案2起,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罚没款1.2189万。通过此次检查,依法严厉打击了无证经营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的行为,规范了市场秩序,增强了企业的质量和规范经营意识,确保了消费者使用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的安全有效。
四是通过媒体,强化宣传报道。检查期间通过协管员、市场管理会发放隐形眼镜宣传资料1000余份;充分利用慈溪电台、慈溪日报、社区宣传栏、手机短信等载体做好政策宣贯,与慈溪电台制作《关注》专题节目,跟踪报道,宣传我局的工作措施和整治成果,并请专业医生宣传隐形眼镜佩戴风险,宣传隐形眼镜知识及配戴风险;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隐形眼镜和护理液时,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应确认商家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后,方可配带。鼓励消费者坚决举报无证经营隐形眼镜和护理液的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