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医器协会]发表于 2014-03-04 11:24:13 阅读次数:379 次
根据《浙江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宁波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按照质量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和相关程序,在企业自评、县(市)区局初评基础上,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产品抽查、注册许可、稽查处罚等情况,并征求省局业务部门相关意见,我市完成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复评工作,向县(市)区监管部门进行了通报。
2013年,全市参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31家,质量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诚信54家、守信65家、警示11家、失信1家;参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593家,质量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诚信117家、守信430家、警示31家、失信15家。
宁波市局将依据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严格按照质量信用等级评定程序和分级监管原则的要求,对全市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实施分类监管,不断加强对低信用等级企业的日常监管,通过突击检查、摸底抽查、法规培训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公众用械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