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医器协会]发表于 2011-05-19 08:22:56 阅读次数:548 次
甬经信技术〔2011〕121号
各县(市)区经发局(发改局、科工局):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不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与市场前景好的新产品、新技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市经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重点工业新产品评价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甬经技术〔2008〕239号)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10年度宁波市重点工业新产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条件:新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是在宁波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企业管理规范,新产品工作体系完善,且成效显著;要求生产企业符合环保条件,综合能耗指标低于全市同行业平均水平。
2、产品条件:申报的新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技术先进、市场前景优势明显;已列入2009年至2010年度宁波市工业新产品试产计划项目,并已通过市级产业化鉴定的产品;要求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同类产品国内先进水平以上;已批量生产,经济社会效益好。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最佳自主创新新产品奖项:要求具有原始创新或集成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特点,新产品在关键技术上有重大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应用于申报的新产品上,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并具有一定的产业化基础和良好的市场前景。
(二)申报最具市场竞争力新产品奖项:要求技术先进、性能可靠,该新产品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年上缴税收300万元以上,对产品升级换代具有重大意义、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和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已获得宁波市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和重点新产品的系列产品,原则上不再申报。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个产品,同一产品只能申报一个奖项。
三、申报数量
为确保各地申报产品的水平和档次,好中选优,原则上各地申报的产品数量(两个奖项合计):鄞州、慈溪、余姚、北仑不超过8个,镇海、江北、宁海、奉化、象山不超过5个,其他地区不超过3个。
四、申报材料
1、宁波市重点工业新产品申报表;
2、新产品总结材料:(1)企业基本情况;(2)企业研发机构设置及近年来新产品开发成效;(3)简要说明该新产品情况(包括:开发背景、主要功能及应用范围、先进性(技术水平、创新点等与国内外同类产品比较)、经济社会效益、对企业或产业的带动性等);
3.产品鉴定证书、查新报告(近2年内)、检测报告;
4.企业经济效益证明(2009-2010年度审计报告)、纳税证明;
5.本产品技术开发费用证明;
6.本产品相关的授权专利证书;
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承诺书、产品照片、用户使用报告。
以上材料全部通过网上申报,递交后打印一份,当地经发局(发改局)审核盖章后上报市经信委。网上申报开始时间:2011年5月20日。
五、其他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向属地经发局(发改局、科工局)提出申请。经当地经发局(发改局、科工局)审核同意后,于2011年6月15日前上报市经信委。
网上申报、详细信息查询和电子文档下载,可登陆宁波市经济和息信化委员会网站:www.nbec.gov.cn,也可登陆宁波市工业新产品试产计划项目申报系统网站:xcp.nbcx.cn。
各地经发局(发改局)应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组织企业申报,对企业申报材料按本次评选的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进行认真审核,择优推荐上报。
联 系 人:吕中兴
联系电话:87186405 传 真:87272181
附件:宁波市重点工业新产品申报表.doc
二0一一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