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市经信委通知,组织我会会员单位开展对口帮扶地区(贵州省黔西南州、吉林省延边自治州)贫困村贫困户“捐款捐物”活动。为确保“捐款捐物”活动任务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捐款捐物”活动的募集范围:我会会员单位。
二、“捐款捐物”活动的内容:围绕对口帮扶地区贫困家庭生产生活,就学就医就业等方面的需求,具体捐赠内容为资金及实物。(包括学生学习用品,家庭生活用品及相关实用性生产设备等物资)
三、“捐款捐物”活动的原则:坚持自愿原则,重在参与,欢迎广大爱心企业及爱心人士在自身发展的同时,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帮扶事业。
四、“捐款捐物”活动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20日。
凡有捐赠意愿的单位,可自行筹措捐赠物品,并将捐赠清单通报我会秘书处,由我会秘书处统计汇总后上报市经信委产业合作处,经信委将根据汇总的情况安排捐赠物品分配方案,并将受捐赠单位地址及联系人告知我会,由我会通知捐赠单位将捐赠物品自行发往受捐赠地区。各捐赠单位如需受捐赠地区提供“公益事业单位捐赠统一票据”等发票时,请在上报的捐赠统计表中注明。由市经信委承担物资托运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联系人:梁文瑜 联系电话:27720689 13586556621
附件:2018年全国扶贫日捐赠活动统计表
宁波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二0一八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