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宁波市医疗器械行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行业内各单位第一时间投入到抗击疫情战斗中,全力以赴保障抗疫物资应急供应,所做工作得到了市委领导和我市各部门的充分肯定,有力服务了我市乃至我省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为进一步宣传行业抗疫事迹,表彰优秀、鼓励先进,宁波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现开展抗击新冠疫情优秀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充分有效发挥作用,在抗疫医疗器械物资(如新冠病毒检测器械、口罩、防护服、呼吸机等)应急供应、科研攻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获得良好社会影响的我会医疗器械相关生产企业(含原辅料和装备供应企业)、经营企业、科研院所、医疗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等单位/集体和个人。
二、材料申报
按照自荐、推荐、社会化征集等方式广泛推荐申报各类先进典型,并如实填报推荐表(附件1、2),所有申报材料(推荐表先进事迹3000字以内,3~5张像素不低于1024×800的工作或活动照片)请于11月1日前报送至协会秘书处邮箱。
三、评选办法
根据申报与评选情况,本次评选设抗疫优秀单位/集体若干家,设抗疫先进个人若干名。
协会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初审后,由协会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评选结果,评选结果将在本协会网站进行公示,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表彰与奖励
获选抗击新冠疫情优秀单位,由本协会授予“宁波市医疗器械行业抗击新冠疫情优秀单位/集体”荣誉称号予以表彰宣传。
获选抗击新冠疫情先进个人,由本协会授予“宁波市医疗器械行业抗击新冠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予以表彰宣传,并给予现金800元奖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文瑜13586556621 吕青青15906842752
0574-27720689 27720688
邮箱:nbamdi@163.comm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800号(雷迪森酒店)525室
相关材料请于2020年11月1日前报送。
附件:
1宁波市医疗器械行业抗击新冠疫情优秀单位/集体推荐表
2宁波市医疗器械行业抗击新冠疫情先进个人推荐表
宁波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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